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的,如何处罚?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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