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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分局西郊工商所查处企业法人擅自改变公司住所案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7-3-7 8:53:25 浏览: 】【打印文档


近日,梅江分局西郊工商所依法对擅自改变公司住所的“梅州市湛华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2007228,西郊工商所根据巡查人员反映的情况,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梅州市环市路桃西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梅州市湛华物流有限公司”所登记的住所为:梅州市环市北路张七凹,与现在公司的具体住所:梅州市梅江区环市路桃西路段不相符。经请示上级,西郊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擅自改变公司住所案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该物流公司的负责人是冯心华,系湛江市人,于1982年开始到梅州进行创业,1985年建立物流站开始从事物流业,是最早从事货运经营活动的创业人。2002年在中高峰正式成立“梅州市湛华物流有限公司”,后迁移至梅州市环市北路张七凹。由于发展的需要,20071月搬往梅州环市路桃西路段,200719,梅江分局西郊所片区监管人员巡查发现相关问题,耐心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发出了警预通知书,限其200729进行改正,但直至案发当天,当事人仍未前来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当事人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并剖析这次失误的原因,对由于一直以来过分依赖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扶持,疏忽合法经营的重要性深表懊悔。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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