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工商局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扶持下岗职工就业,有效解决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难题,为政府分担解忧。在2006年大埔县就业再就业工作考评中,该局被评为“大埔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提供专门优质服务。印发了一系列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指南的宣传材料,利用法制宣传日在广场、商城等人口密集处开展宣传,把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及时传达到下岗职工中。同时,在注册大厅由专人负责,为下岗职工办理执照提供一条龙服务。一方面对下岗职工实施申请、受理、审批“三优先”的一站式全线办理,按照“三公开”的要求(公开免收费项目、公开优惠政策的审批、执行时限和公开适用范围),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建档立卡及时,簿册登记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另一方面,对具有经营能力而缺乏资金的下岗职工进行重点调查,并上门宣传动员,积极引导、鼓励他们走出困境,自谋职业。
二是严格落实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措施到位。认真执行国家优惠政策规定,对使用《再就业优惠证》开展经营活动的下岗失业人员,热情服务,严格兑现政策,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予以减免的收费项目,一律减免。在实施政策过程中,把夫妻双方下岗、一户两代下岗、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特殊人员作为再就业援助的重点,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提供服务和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广开绿灯,为广大失业人员、困难群体“雪中送炭”。
三是理清下岗失业人员数据,实行跟踪扶助。严格落实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参与下岗失业人员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协助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分类整理了下岗失业人员的相关详细数据,与其他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并通过各种手段为享受优惠政策的职工设立档案,定期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迅速、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经过努力,共为22户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办理了营业执照,共减免个体户登记注册费538元,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工商各类规费减免38000元,协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