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其核心是以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最高准则,其内容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基础。
法治之下的政府权力是一种有限权力,它强调政府由法律产生,受法律控制,依法律办事,对法律负责。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们要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必须打造法治工商。
一是树立法治观念。从人治走向法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它意味着法律至上,法律得到普遍遵守。它要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以服从法律为最高原则,做到依法治政,依法行政。因此,所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基本准则,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它要求政府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不仅追求行政效率,而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事实上,政府机关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福祉,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五五”普法规划要求,通过法制讲座、脱产培训、每月普法考试、年终考核等形式,全面深入地学习宪法、法律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培养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要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积极探索高效、规范的行政执法机制,确保公平行政、公正执法,坚决杜绝以权代法、以权乱法甚至徇私枉法的行为。
三是加强法治监督,做到违法必究。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是对政府公共权力进行民主控制的一种制度安排。建设责任政府就必须加强法治监督,以确保政府公权的正确行使并使政府切实负起责任。要把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多管齐下,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行政问责制,完善各级投诉平台和机制,扩大社会公众对工商执法人员的监督。对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应人员的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