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在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五个一流”的总目标和促进梅州经济发展这一中心,立足职能,服务梅州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2006年新发展外资企业155户,与2005年度相比增加61户,增长64.89%,创近十多年来的最高水平,发展户数排在当年全省地级市第7位,在全省山区市中位居前列。2006年我市的外资企业发展还创下了单月23户、单季49户和前三季度108户的近十多年来的最高记录。至2006年底,全市外资法人企业总数已达到685户,实有外资法人企业户数排在全省地级市的第9位。外资企业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我局的做法主要是:
一、高效服务,促进梅州外资企业发展。
1、简化名称预核登记程序。一是为方便投资者办理名称预核登记手续,在受理申请时,允许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先办理名称预核,名称预核原件材料待设立登记材料齐备后在设立登记时一并补齐即可;二是允许境外投资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先行提供复印件,后补原件或经香港律师公证的复印件;三是放宽外资企业名称中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的表述,允许使用 “发展”、“实业”等。
2、新设立企业的公司住所审查由原来的县局负责改为辖区工商所负责。为方便企业办事,我局将外商投资企业住所的实地审查,由辖区工商局改为辖区工商所,这一改革,既减少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间,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外商普遍反映工商部门办事快了,方便了。
3、下放外资企业日常监管权限。从2005年7月起,市工商局将外资企业日常监管权限下放基层工商所,实行委托管理。从监管权限下放基层工商所一年多的实践看,对辖区工商所及时为企业解决力所能及的企业实际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反馈信息,更好地方便企业,服务企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企业反映良好。
二、真情服务,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来梅州投资发展。
一是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引导服务、即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方面努力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以“四快”:即审核快阅、咨询快答、急事快办、难题快解,使申办人员深感在工商部门办事越来越简单、快捷、方便了。据统计,2006年登记的外资企业当天办结的占80%,三天内办结的占20%,大大缩短了企业的办照期限。
二是对主要登记材料齐全但仍欠部分次要材料的情况下,为方便企业,我们均给予受理,待后再补交所欠登记材料。
三是对一些初次来梅的外来投资者由于对国内政策法规和投资环境不熟悉,我局外资科的工作人员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和我市对外资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登记指导,解决办照中的实际困难,使企业得到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是在受理、审查、核准、发照的过程中改变过去的二审一核程序,简化为一审一核,明显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是协助企业办理冠省名工作。为扶持我市外资企业扩展业务,做强做大,我局积极支持鼓励外资企业做强做大,争取冠省名,逐步打造成知名企业,朝品牌企业发展。去年,我市两家外资企业要求我局派人帮助其到省工商局办理冠省名手续。我局分管外资工作的王育先副局长急企业所急,当即一面与省局有关处室领导沟通,一面安排外资科派出人员与企业连夜到省工商局。由于事前主动与省工商局作了请示汇报,因此,省工商局有关领导给予极力支持,打破通常此类业务从受理到办结需十个工作日的规定,特事特办,当天下午即办完了全部手续。从梅州出发到省工商局办好手续回到梅州,前后不到20个小时,企业极为满意。
六是积极为投资者排忧解难,使新企业引得进,老企业留得住并不断做强做大。我局外资科工作人员在上门走访企业,与企业管理人员的座谈中,了解到不少劳动密集型外资企业存在招工难问题,一定程度地影响到投资者来梅投资及老企业的发展。为此,外资科专门写出调研文章,积极建议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企业实际问题;针对一些早期引进的外资企业存在产品销售、融资、土地使用、招工、经济技术合作、市场开拓等实际问题,我局也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呼吁在加强引进新企业的同时重视和做好老企业的帮扶服务工作,扎实地为外资企业解决迫切而实实在在的问题,使投资梅州企业留得住,有发展,不断做强做大,增强投资者扎根梅州的信心。我局的一些建议和意见还受到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专门作出批示和转发,并得到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通过工商部门的积极努力,一批批外商投资者踊跃投资梅州,许多老企业增资扩产活跃。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市每年都有10至20户外资企业,增资扩额1000万至6000万美元。
七是加强部门协调,协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我局外资科经常与市外经、技监、卫生、外管、海关等部门保持工作联络机制,随时为企业解决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中碰到的问题。去年,我局外资科就为6户外资企业,8次到上述有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协调,解决了一些其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
由于真情服务,因而受到外商投资企业的普遍好评。如:2006年10月,兴宁市一外资企业为感谢市工商局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和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派人专程给外资科送来一面绣有“勤政为民热情服务”的锦旗。表达了企业对我局工作的肯定和好评。
三、扶规并举,促外资企业稳健、有序发展。
一是正确处理好依法登记与配合政府招商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登记是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支持、配合政府招商引资,就是要运用工商登记的职能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一些涉及登记实际困难,从实际出发,从发展创新的角度出发,积极予以解决。为此,我局既坚持依法登记的原则,又积极为政府招商引资解决实际困难。2006年4月,国家四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对外国投资者、港澳台投资者提交申办公司的材料作了新的规定,即:申请外商投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这些新修订的规定给投资者和政府的招商引资带来一定的困难和不便。为更好地配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我局对已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并在组建中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确实在短时间内无法提供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证明,或只能暂时提供复印材料的,我局按特事特办的原则,先给办理设立登记,要求企业在一个月内再补齐相关材料。
二是依法依情监管。工商部门依法对外资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是工商部门的职责。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局做到既依法监管,纠正企业的违规行为,又使企业实实在在地感到工商部门的真心帮助和服务。对企业的一些较轻微的违规行为,我局采取电话通知提示、提前预警、现场纠正的办法,在服务中便把企业的存在问题解决了,如外资企业的欠缴出资问题是个“老大难”问题,去年以来,我局在年检中对全市外资企业欠缴出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但对欠缴户不是一罚了之,而是先发催缴通知书,并与辖区工商局对这些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的实际状况,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分别进行不同处理,使企业普遍感到工商执法的“人性化”。在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我局实现了“三种理念”的转变:一是由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二是由服务与管理分离转变为服务与管理统一;三是由服务影响执法转变为服务促进执法。在2006年的企业年检中,我局实施了外资企业年检“前移窗口、服务靠前、重心下移”的新思路,将外资企业年检初审权下放全市81个基层工商所,将年检窗口直接置于企业家门口,企业到就近的工商所交齐年检材料后,就等工商所将年检后的营业执照送还。此举大大方便了企业,使地处偏远山区的企业省去了往年专程到市局年检时费时费力往返的麻烦,深受外商投资企业的高度称赞。
在当前倡导崇商重企的今天,工商部门将继续努力,一如继往地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力求抓得更好、更扎实,以实际行动,争当崇商重企的排头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