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梅州丰顺县工商局以“五个强化”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及配件销售门店57家,立案查处9宗(其中无照经营6宗),查获不合格化肥15.4吨,罚款17390元。
一是强化领导,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该局把“红盾护农”行动作为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市局相关文件下发后,立即召开了专项会和股所长会议,制定下发了具体的活动实施意见,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护农工作的指导,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该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盾护农”行动,营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氛围。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电视媒体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引导农民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行动中,共悬挂横幅28条,张贴标语260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600多份,在县电视台播放“红盾护农”公益广告15天。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在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中,初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经营户自律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在种子经营单位建立索证制度后,继续推行“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制度,要求种子批发单位在进货台帐上详细登记种子生产单位、地址、种子名称、购入时间、数量、价格等资料,并索要对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检验合格证、进货发票等票证,同时认真登记销货台帐,开具销货发票,做到来路清,去向明;要求种子零售单位要在进货台帐详细登记进货单位、品种、时间、数量,并保存好进货发票,销货台帐详细登记购买农民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购买种子的名称、数量、价格、时间等情况,并在销售时向农民开具发票、提供《信誉卡》,在卡上记明种子的名称、数量、价格、时间等资料,方便农民投诉。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行水稻种子留查备案告知制度工作,要求种子经营单位,凡购进不同批次的水稻种子,均要主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留查备案申请,由工商人员会同农业执法人员在种子经营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其购进的水稻种子逐批进行留样。
四是强化维权网络建设,全力支持“三农”发展。为进一步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该局在启动农村“12315”维权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农村维权网络,开展了“一村一点一站”建设,即着重在行政村建立“12315”维权点和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投诉站,全面推进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进田间工作。目前,已建立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工作站22个,计划下半年再建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工作站13个,形成局、所、村三级、遍布全县的投诉网络,农民不出村就可以进行投诉,全力打造维权网络全覆盖,护农打假到家门的便农、惠农维权机制。
五是强化沟通协调,确保“红盾护农”取得实效。一方面加强外部协调,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发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另一方面加强内部协作,业务股室分工不分家,股所之间信息互通有无,加强协调合作,力促“红盾护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