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五华县消委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扮演好勤务员、监督员、情报员、调解员这四大角色,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被广大消费者誉为“消费者的保护神”,成为该县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近年来,共接受消费者投诉案件102宗,解决102宗;接受来人来电咨询88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720元。主要做法是:
一、当好消费者的勤务员。五华县消委会经常深入市场调查,掌握市场行情、违法行为活动的特点、假冒伪劣商品的特征,曝光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服务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单位的黑名单,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安全、健康、合理消费。同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好事前维权工作,维护消费群体的权益。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工作人员都会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调查、拍照、收集、保留证据。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告知消费者索赔的幅度及维权的途径。当调解不成功时,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必要时为消费者出庭做证,做好消费者的勤务员。
二、当好经营者的监督员。五华县消委会利用接到的投诉和调查走访的情况,对经营者的不合理店堂告示、显失公正的合同约定、出售不合格商品及强制交易行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通过大众媒介予以披露曝光,并联系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取缔。此外,该会按照“诚信单位”、“诚信商店”的条件、标准,每年坚持对“诚信单位”、“诚信商店”严格检查。通过检查,既监督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又巩固了创建“诚信单位”活动的成果,营造了五华“诚信经商”的氛围,从而减少了商家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使消费投诉率大大降低。
三、当好执法机关的情报员。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五华县消委会充分利用直接面对消费者投诉和直接投身市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予以查处。注重加强与公安、技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等合作制度,实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发挥各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整体优势。在接到涉及其他部门的投诉,都会协调好其他部门一同解决;不属自己职权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解决,不让投诉者投诉无门,失望而归。近年来,及时移送8宗举报案件至相关部门查处,罚没金额26000元。
四、当好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调解员。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时,经常会碰到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双方言语不和,互不相让,甚至剑拔弩张的场面。五华县消委会工作人员都会耐心细致做好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沟通工作,使双方都能正确面对事情的发展。在责任较难划分清楚、消费者又不愿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情况下,五华县消委会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采取折中的方法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例如,五华县消委会去年收到一消费者投诉,要求电力部门赔偿损失,但电力部门不认可是自己的线路问题造成,拒绝赔偿,而消费者考虑到时间、精力、费用等维权成本又不愿到法院起诉,最终通过消委会的多次调解,在双方之间来回调解,促使电力部门出于人道主义给予消费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消费者度过难关,双方都比较满意。又如,有时农民购买农资引起的消费争议中,由于一时半刻搞不清是农药、种子问题还是种植方法不当所致造成,而消费者考虑到检测费用等维权成本不愿走其他维权途径,工作人员都会尽量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使经营者本着人道主义给农民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作相应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