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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工商局荣获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三连冠”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6-7-27 11:36:11 浏览: 】【打印文档


最近,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梅州市工商局“四五”(2001年至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此是该局继“二五”(19911995年)、“三五”(1996年至200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先进集体称号后第三次荣获同类殊荣,十五年间实现“三连冠”,成为梅州市直机关和省属驻梅单位中惟一获省“三连冠”的单位。

在十五年的普法工作中,该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围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五个一流”的目标,扎实抓好全系统普法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普法机构,保证人员到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并将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有效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抓好“五个落实”,即抓好“机构人员、规划计划、学法时间、普法资料、普法经费”五个落实,做到五年有普法规划,每年有学法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实行“一周一次学习、一月一专业法、二月一案例分析、三月一专题讲座、半年一次考试”制度,原则上,每星期四下午为自己学习或单位学习政策法规的时间。1991年以来,该局先后编印了《工商行政管理常用法规汇编》等书刊、手册16500多份,发给全系统干部职工,成为全市系统工商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学习、考试、执法操作的工具书。二是坚持“六个制度”、“三个突出”,即建立学法责任制度,半年学法考试与每季宣传版制度、分级培训与学法指导制度、学法考核检查评比制度、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制度、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制度;突出执法骨干与领导干部学法、办案“实践”学法、宣传工商法规。在指导全系统学法工作中,该局注重“三个结合”,即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普法学习与执法研讨相结合、现场学习与典型推广相结合,采取以会代训、召开案件研讨会、组织现场学习、政务信息推广经验、跟班学习、模拟办案、法律知识竞赛、网上学法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普法学习工作的指导。1991年以来,梅州市工商系统共举办各类法规业务知识学习班468期,培训18720人次,法律知识竞赛36场次。此外,全系统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墙报、横额、宣传栏、宣传车、工商互联网、“315”咨询发送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梅州市工商局在全系统81个工商所专门设立了《法规宣传栏》,同时还利用梅州电视台,开办了《梅州工商》栏目,大力宣传工商法规。三是学用结合,依法行政。梅州市工商局在“二五”、“三五”、“四五”普法的十五年期间,实现“五无”,即无违法登记发照情形、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行政复议撤销案件、无行政赔偿案件、无本局人员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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