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  2008/12/5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度拟吊销营业执  2008/11/5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度拟吊销营业执  2008/8/28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责令未接受年检企  2008/7/22   关于敦促二○○七年度工商企业年检的通告  2008/6/10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度企业年检公告  2008/2/20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  2007/12/14   梅市工商外企业管听告字[2007]第03号  2007/10/22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  2007/10/19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吊销外商投资企业营  2007/8/22   

今天是:
推-荐-主-题

梅州市工商局语言文字工作获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
梅州工商“三个带动” 助推信
省工商局08年3季度流通领域 
省工商局08年第3季度流通领域
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
梅州市工商局外资科四项措施
松源工商所积极维权 外省农民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
西郊工商所立足维稳  切实维


图-片-新-闻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工商新闻>>本局要闻>>正文

梅州平远县局营业运输管理费收取工作开展顺利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7-1-18 11:08:34 浏览: 】【打印文档


今年年初,平远县工商局及时部署做好工商规费的收取工作,并以收取个体户营业运输管理费为切入点,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做好营业运输管理费的收取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开展顺利。

该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收取营业运输管理费的批复“城乡联户从事机动车、船、竹木排营业运输管理费,由交通部门统一收取,其中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半”的文件精神,在06年底,便及时与县交通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取得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继续代收工商部门2007年度的营业运输管理费,从而确保了营业运输管理费的合法、规范收取。同时针对部分从事机动车辆营业运输的车主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存在无照经营、逃避规费收取和对工商部门收取营业运输管理费存在异议的情况,该局重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一方面专门印制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向各车主宣传;另一方面在电视媒体上播放收取营业运输管理费的通知,明确工商部门收费的合法性,进一步增强车主的法律意识,自觉主动缴纳营业运输管理费。

    到目前为止,平远县城已有近5成的个体车主缴交了2007年度的营业运输管理费,预计全年可收取营业运输管理费40余万元。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版权所有 粤ICP备06088518号 技术支持:金新科网络
Copyrights © 2006 www.Mzai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