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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液化石油气抽检合格率为96.4%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7-12-26 9:18:41 浏览: 】【打印文档


近期,受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梅州市液化石油气价格节节攀升,消费者对液化石油气质量问题的关注也日益增加。近日,梅州市工商局配合省工商局会同广东省燃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梅县、大埔、五华、丰顺、兴宁、平远、梅江区的液化石油气库销售的液化石油气商品进行了抽检。检测结果除从平远××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抽查的样品不合格外,其余样品均合格,质量合格率为96.4%。对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工商部门依法对其经销商进行查处。

此次抽查,共抽查了全市28家液化石油气经销商销售的28批次液化气样品,合格27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6.4%。本次抽查的不合格液化石油气主要存在问题是:一是残留物超标。残留物不合格会直接影响到燃烧时管道或气炉喷气嘴堵塞,使气路不顺畅,影响燃气炉具正常燃烧;还会导致可燃烧部分的液化石油气量不足。造成残留物不合格的原因:①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石油重组份切割过重,使不可燃烧的组分含量过多;②经销单位贮罐没有定期清洗,造成残留重组分(油)太多。二是C5C5以上组分含量超标。C5C5以上组分含量过高会使液化石油气在燃烧时形成的残液变多,持续燃烧时间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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