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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工商法院联手保障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到位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7-9-11 9:02:00 浏览: 】【打印文档


日前,大埔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会同县法院执行干警,向未按规定接受行政处罚的湖寮镇一经营各类型不锈钢、铝合金的老板饶某送达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定书并实施财产扣押。最终成功对饶某执行了“没收违法所得15250元和并处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还加缴了强制执行费775元,有力地教育和震慑了其他违法经营者,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在现阶段的工商执法实践中,由于法律法规赋予工商机关的强制职权和强制手段不够,有时处罚难以执行到位,不能有效实现行政监管职能。为解决这一问题,大埔县工商局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起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合作机制。按照这一机制,该局对到期执行的案件,先通过经检大队或辖区工商所对当事人下达督促履行处罚决定通知书,进行督促履行。违法经营者到期未履行的,由县局法规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有效保障对违法经营者的行政处罚能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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