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埔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会同县法院执行干警,向未按规定接受行政处罚的湖寮镇一经营各类型不锈钢、铝合金的老板饶某送达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定书并实施财产扣押。最终成功对饶某执行了“没收违法所得15250元和并处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还加缴了强制执行费775元,有力地教育和震慑了其他违法经营者,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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