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2个科(室):
1.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草拟重要文件;负责机文电、要以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负责全系统档案、信息、新闻、信访、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2326518
2.人事教育科
负责市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领导班子、外事、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系统教育培训和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基层建设和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联系电话:2326513
3.财务科
研究拟订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联系电话:2326511
4.监察室(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本系统的监察、纪检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计生等工作。
联系电话:2326514
5.督察队
主要职责: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事项进行现场监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中对有关行政效能和廉政勤政的举报、投诉;承办领导交办的需要督察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2326515
6.法规科
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工展工商行政管理执监督和听证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
联系电话:
7.登记注册科
负责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按照授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及国(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依照法规规定发布登记公告;指导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
联系电话:2326501
8.外资科
主要职责: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授权范围执行。
联系电话:2326503
9.
企业监督管理科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无照经营;负责本局登记注册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年检、验照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指导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2326502
10.经济检查科(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合署办公,并加挂(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监督、协调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
联系电话:2326508
11.商标广告管理科
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批印制商标单位,负责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的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广告经营资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联系电话:2326505
12.市场合同管理科
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指导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对各类市场及各种商品展销活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协调工商所市场巡查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工作,文明市场活动;研究拟订合同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地方合同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制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办理合同鉴证,调解合同争议,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行为。
联系电话:2326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