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上年检(预审)服务系统操作流程  2012/2/29   我局将于8月底开展工商系统三级领导干部大接  2011/8/25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责令未接受年检企  2011/8/8   关于敦促二○一○年度工商企业年检的通告  2011/8/8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度企业年检公告  2011/2/25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内资、外资企业登  2010/10/7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责令未接受年检企  2010/7/15   关于敦促二○○九年度工商企业年检的通告  2010/6/21   关于开展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10/3/8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责令未接受年检企  2009/7/14   

您现在的位置是在:首页>>办事指南>>商标管理>>正文
注册商标变更申请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6-7-8 12:52:33 浏览: 】【打印文档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其他事项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变更名义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4、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由变更后的企业委托),共有商标变更的委托书由代表人出具。

    填表须知:

    1、如果企业合并、兼并或分离,不应办理变更,而应办理转让申请手续。
    2、申请人应将所有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3、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4-6个月。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