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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鉴证的程序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6-6-22 17:03:13 浏览: 】【打印文档
 经济合同的鉴证,必须由当事人双方自愿到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具体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和收到鉴定费等。

    (一)申请

    当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后,要求鉴证的双方应首先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如果需要托他人代办鉴证的,代理人必须持有委托证明。

    申请鉴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合同正、副本。

    2.营业执照或副本。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例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申请鉴证时,必须向鉴证机关提供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建筑企业的资质证明。

    (二)受理

    鉴证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接受办理的过程,鉴证一般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三)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鉴证人员对当事人的资格和合同内容及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核。

    1.审查签订合同当事人是否合格,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包括签约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是否具有合法身份。

    2.审查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审查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

    4.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审查当事人有无履约能力,原材料、动力、设备、技术条件和产品质量等是否有保证。审查中,如果发现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及证明材料不完备,应告诉当事人予以补正。对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不予鉴证的理由,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

    (四)调查

    鉴证机关在办理鉴证过程中,应组织鉴证人员对经济合同的签订进行必要的调查。包括对当事人的询问及委托另一方合同当事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查询。受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调查,及时回复,以保证鉴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出证

    鉴证机关对申请鉴证的事项,经过审查符合鉴证条件的,出具鉴证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鉴证程序   的鉴证书,一经发现,鉴证机关应立即终止并予以撤销。如属工作失误的,需退还鉴证费,然后书面通知有关单位。撤销有两种形式:经过申诉复查撤消或鉴证机关自行决定撤销。

    (六)收取鉴证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鉴证应向申请道谢证的当事人收取鉴证费,鉴证费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由双方当事人各负担一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收费标准最低为:

    1.购销、订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收取价款或工程造价的2‰。

    2.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收取价款或酬金的1‰。

    上述各类合同的鉴证费,除另有明确规定以外,最高收取3000元,最低收取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