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
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改变营业场所的,还应提交新场所使用证明;
改变负责人的,还应提交免去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并附其身份证明、简历;
改变经营范围涉及需要前置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前置审批文件。改变后经营范围不得超越其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咨询电话:232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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